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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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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分署】外籍負責人不諳我國法令 執行人員勸說後繳清稅款(111.05.25新聞稿)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1-0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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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義務人係僑外資公司,總部設在香港,分別在臺北市以及紐約市設有分部,其業務是協助新創企業及跨國公司設計及創建行動應用程式、電玩遊戲、還有現在最夯的虛擬實境應用程式,堪稱是早期即進入元宇宙市場的廠商,其客戶遍及美國、歐洲及亞洲,所提供的應用程式服務,在全球已累積有超過1,000萬的使用者。

          美國籍之公司負責人W先生,欲結束義務人公司的運營,但因為不熟悉中文及我國稅法,未依法令辦理申報及繳納相關稅捐,導致公司尚滯欠106年度至109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及營業稅等共438萬餘元。經臺北國稅局大安分局移送執行後,臺北分署即展開調查義務人公司可供執行之財產,並核發扣押命令執行義務人公司對第三人的銷項債權以及存款債權。負責人W先生在收到執行命令後至臺北分署表示,義務人公司早已無繼續經營,他直到收到臺北分署的執行命令時,方赫然發現公司還滯欠鉅額稅款,其表明需要到國稅局查明欠稅原因後,才願意繳納。嗣後,負責人W先生到臺北分署報告,說明已向國稅局詢問義務人欠稅的緣由,但仍是無法理解。臺北分署旋即指派熟稔英語口說的執行同仁協助,充當負責人W先生與國稅局稅務人員之間的對話橋樑,經由臺北分署執行人員仔細地傳達稅務人員的意思讓W先生明白,耐心勸諭負責人W先生,W先生表達願意以其個人財產清償本件欠稅,同時也感謝臺北分署執行人員的幫忙,並於111512日全額清償438萬餘元之欠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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