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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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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分署】 111年7月18日急探老爸傷勢違反居家隔離被罰30萬元 一家3口今年確診拿保險理賠繳清罰鍰。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1-0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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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現年39歲之鄭姓男子,於1094月在板橋區居家隔離期間,因聽聞父親在宜蘭工地摔傷,擅自離開隔離住所,驅車前往探視父親瞭解傷勢,遭裁罰30萬元,於1096月間移送執行。鄭男於接獲新北分署通知後,立即委由老婆於109618日辦理分期繳納,但累計繳納73,000元後,未再按期繳納,嗣鄭妻於11128日重新辦理分期繳納,並向書記官表示,鄭男原與父親在工地工作,但收入不穩定,約半年前改行當汽車銷售員,月收入約4萬元,需支付房租及扶養媽媽及妻女,經審酌後同意其每期繳納5,000元,並由鄭妻書立擔保書作保。鄭妻辦妥分期繳納後,連續3個月均「超前」繳納,共繳納4萬元,但自1115月起卻未再按期繳納,鄭妻突然於111718日匯款繳清罰鍰,經書記官致電瞭解後發現,因鄭男一家3口於今年56月間相繼確診,幸好之前均有投保防疫險,各獲理賠5萬元,因想要過著「無債一身輕」之生活,決定當過路財神,再去籌款3萬餘元,一次繳清剩餘罰鍰18萬餘元,連同2筆交通違規罰鍰3,600元一併繳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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