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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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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扣押馬到成功 臺北分署與臺北國稅局同心協力追回 4 百餘萬欠稅(112.02.03新聞稿)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2-0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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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臺北市中正區的外商健康食品業者美兆生活事業股份有限公司滯納108109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因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影響,分別於1096月、1106月間申請分期繳納108年、109年之營利事業所得稅合計新臺幣(下同)4779,328元。

          迄1111219日止,義務人尚滯欠營利事業所得稅4779,328元。臺北國稅局認為義務人於 111929日至同年1025日不到1個月期間,透過買賣移轉名下位於高雄市前鎮區、臺中市西屯區、臺北市內湖區之18筆不動產,又於111122日經臺北市稅捐稽徵處通報義務人因出售臺北市信義區4筆不動產申報契稅及土地增值稅,且義務人就其名下剩餘之11筆不動產設定高達1 7,760萬元之最高限額抵押權。臺北國稅局認定義務人利用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影響申請分期繳納稅款,而得以延緩繳納稅捐期間,移轉其名下鉅額不動產,顯有隱匿、移轉財產以規避稅捐執行之嫌,立即向臺北高等行政法院聲請假扣押獲准,並移送臺北分署執行。

          臺北分署受理本案後,旋即根據臺北國稅局檢附之財產資料,扣押義務人之全部銀行存款,並查封義務人名下正辦理過戶作業之臺北市信義區不動產。義務人因其全部存款帳戶遭扣押,造成其營業金流調度困難,即立刻聯絡本分署承辦書記官,表示願另行籌措現金繳納欠稅,並於23日全額繳納完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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