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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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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年1月18日新北分署強力執行非洲豬瘟裁罰案件,陸配帶家鄉豬肉入境挨罰20萬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3-0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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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北分署強力執行非洲豬瘟裁罰案件,某遠嫁來臺灣之陸籍配偶於108年7月間自中國搭船入境臺北港時,因攜帶0.99公斤之熟豬肉1袋,遭裁罰20萬元,經新北分署限制其出境、出海後,義務人於113年1月16日主動至新北分署向書記官說明案情,並表示將儘速籌錢繳清罰鍰,請求解除出境、出海限制。嗣義務人於113年1月18日繳清罰鍰,新北分署即於同日解除其出境、出海限制。
現年54歲之新北市籍周姓婦女,於108年7月2日自中國搭乘麗娜輪船自臺北港入境時,因攜帶1袋熟豬肉(0.99公斤),未申請檢疫,遭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動植物防疫檢疫局基隆分局(現改制為農業部動植物防疫檢疫署基隆分署)裁罰20萬元,並於108年9月間移送新北分署執行,但義務人並無財產可供執行,且於108年10間即搭機出境,飛往福州未歸。嗣新北分署獲悉義務人已於112年4月間入境,立即限制其出境、出海。
       義務人於113年1月16日由友人陪同至新北分署向書記官說明案情表示,其係從福建遠嫁來臺灣之陸配,之前回福建老家省親,因愛吃家鄉所產之豬肉,就帶約1公斤之熟豬肉切片準備回國享用,不料從臺北港入境時遭海關查獲。其當時會出境是回大陸處理事情,並不是因為怕本件罰鍰被移送執行而逃跑,後來因為爆發疫情,才遲未回臺,去年4月回臺是想要謀職賺錢,現已離婚,與別人分租房子,打零工為生,收入不豐,會去籌錢繳清罰鍰,因為想要出境。隔2天,即113年1月18日,義務人即至銀行繳清罰鍰,新北分署亦於同日解除其出境、出海限制。
       非洲豬瘟疫情尚未絕跡,稍有不慎即可能出現破口,殃及國內經濟及全民健康,全民仍須加強防疫,新北分署呼籲民眾,年關將近,國人出入境頻仍,自海外入境應注意所攜帶食物是否屬應申報檢疫之產品,以免遭受裁罰,並被移送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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