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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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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暴被害女子生活困窘求援,臺北分署即時送暖 (111.11.25新聞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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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最後更新日期:112-0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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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凌姓女子前因欠費新臺幣9千餘元遭移送臺北分署執行,承辦人員於訊問過程中,發現其有遭家暴之情事,爰主動通報臺北市家庭暴力暨性侵害防治中心,順利助其脫離家暴環境,期間分署仍持續關心其生活狀況,凌女復於1111121日以電子郵件向分署執行人員求援,表示其擔任臨時工,無法賺取足夠的交通及伙食費,同時還要照顧精神狀態不佳的母親,本身也因三餐不繼,導致身體不適,希望可以獲得食物的援助。

          臺北分署葉分署長自強得知凌女狀況後,立即指示主動代凌女尋求民間社福機構的協助,並通報社會局提供援助,另由臺北分署愛心社發動愛心捐助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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