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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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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8年度公職人員財產申報定期申報期間,自108年1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請本署及各分署申報義務人於期限內申報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08-11-13
  • 資料點閱次數:1011

法務部108年10月30日法政組決字第10812016680號函示略以:108年度公職人員財產申報定期申報期間,自108年1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請本署及各分署申報義務人於期限內申報;另已完成介接授權作業之申報人,自108年12月5日起至「法務部公職人員財產申報系統」下載108年11月1日當日財產資料,進行核對確認無誤後,於上開期限上傳申報資料以完成申報作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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