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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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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給過路費,請小心!執行署對ETC欠繳大戶開刀,一天入帳6百餘萬元!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07-1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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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106)年近140萬件ETC欠繳案件湧入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所屬各分署,使行政執行署收案量創歷史新高,達900多萬件。繼日前強力執行滯欠停車費及其罰鍰案件後,行政執行署於今日(12月1日)同步強力執行滯欠國道高速公路ETC通行費案件,再次展現政府貫徹公權力強力執法之決心。 經各分署專案同步執行,徵起金額602萬5,183元,查封義務人車輛18輛,另有查封不動產37筆及堆高機、機車等動產,成果豐碩。倘義務人再不繳納,分署將擇期拍賣查封之車輛及不動產、動產,以抵償欠款。 本次強力執行重點為全國13分署累計滯欠金額前50名之義務人。其中公司行號即占35名之多,主要為交通、貨運公司。滯欠金額最高的是一家交通公司,有5,745件,累計金額達157萬餘元未繳,桃園分署除查扣大貨車外,另調查義務人資金流向及車輛異動情形,發現負責人涉有隱匿處分財產情事,將向法院聲請管收,義務人知事態嚴重,旋即籌款將滯欠之通行費全數繳清。 行政執行署指出,近年各分署受理監理、交裁機關及ETC通行費案件劇增,統計106年1月至11月新收案件685萬9,350件,占新收案件比率74.8%。其中ETC通行費案件近140萬件,是103年5萬7,911件的23倍,於是規劃此次專案,協調移送機關配合查報及協尋車輛、提供保管車輛之場所、宣導民眾守法觀念,以實現公平正義及貫徹公權力,提高執行績效。 行政執行署提醒,義務人收到分署傳繳通知,應儘速繳納,否則,分署將進一步扣押存款、薪資、查封拍賣財產,必要時限制出境、聲請拘提管收等強制手段,強力執行,促使義務人繳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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