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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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執行署同步大執法 一日內追回欠繳燃料費2千5百餘萬元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07-1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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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來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所屬各分署受理交通部公路總局各區監理機關移送欠繳汽、機車燃料使用費之案件量爆增,106年度移送達126萬3,054件。為實現公平正義及貫徹公權力,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所屬各分署於本(107)年1月16日全國13分署同步執行「強力執行滯欠汽、機車燃料使用費案件專案」,針對各分署受理滯欠汽、機車燃料使用費之未結案件,並以全國滯欠金額排名前50名之義務人,加強重點執行。 經各分署專案同步執行,徵起金額2,558萬1,322元,查封義務人汽車93輛、機車2輛,另有查封不動產246筆及挖土機、電腦設備、木雕等動產,成果豐碩。倘義務人再不繳納,分署將擇期拍賣查封之車輛及不動產、動產,以抵償欠費。其中全國滯欠金額排名第1名之水泥製品批發公司及關係企業,總欠合計高達128萬4,022元,經臺北分署調查資金流向並命該公司負責人到場說明,負責人自知事態嚴重隨即至分署辦理分期,第1期繳納65萬元支票,後續將於2個月內繳清欠費。 法務部行政執行署特別呼籲欠繳汽、機車燃料使用費之義務人,應儘速自動繳納,以免財產遭受強制執行。如仍不繳納,且在符合法定要件下,將對義務人採取限制出境、聲請拘提、管收等強制手段,促使繳納。行政執行署所屬各分署將持續強化執行滯欠汽、機車燃料使用費案件,以確保國家債權之實現,並展現政府強力執法之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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