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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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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執行有效率,超商繳款最便利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07-12-25
  • 資料點閱次數:11352


    以往,民眾因欠繳稅捐、罰鍰、費用等公法上金錢給付義務,經移送機關移送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所屬各分署(下稱分署)執行後。僅得選擇至分署或移送機關現場繳款,或透過郵政劃撥、郵寄匯(支)票、匯款等方式繳納,多所不便,例如:上班日得請假,或奔波於分署與移送機關間,無形中增加其時間與金錢之成本。尤其欠繳金額未滿新臺幣(下同)2萬元之小額案件,傳統繳款方式更顯不便且不符效益。 考量現代人民生消費如電話費、水電、瓦斯或信用卡費等,多已利用超商完成繳款,而全臺四大超商(統一、全家、萊爾富及來來《OK》四大便利商店)之據點早就突破1萬家以上,密度很高。法務部行政執行署經多年研議、評估及試辦後,自民國(下同)97年6月起即陸續推動委託四大超商代收民眾欠稅、罰鍰及及欠費之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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