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見問題
- 1 人民對於公法上金錢給付義務事件(例如:稅款、罰鍰、勞健保費、 ETC 通行費、代履行費用,或其他公法上應給付金錢之義務)為陳情,應以何種方式提出?有無處理時限?
- 2 如何得知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各分署執行標的物拍賣訊息?不動產是否可以通訊投標方式應買?
- 3 民眾於法務部行政執行署獎勵檢舉公告之獎勵檢舉期間內,發現 被檢舉人行蹤、義務人可供執行之財產、行政執行法第 17 條之 1義務人生活逾越一般人通常程度或義務人違反禁止命令情形等具體資料時,應如何檢舉?有無檢舉獎金?
- 4 房子遭查封即將被拍賣,如何申請延緩執行?延緩 1 次可以多久?
- 5 行政執行署各分署所為限制出境(海),是否受稅捐稽徵法第 24 條 第 3 項有關限制出境(海)金額、期間之限制?
- 6 義務人滯欠行政執行案款,經行政執行署各分署限制出境(海),義務人若對限制出境(海)不服,應如何請求救濟?
- 7 義務人滯欠金額超過多少錢才會被行政執行署各分署限制出境 (海)?如何辦理申請解除限制出境?
- 8 關於行政執行法第 9 條第 2 項所定 30 日期間應如何計算?
- 9 義務人本人或利害關係人(例如:義務人的負責人或擔保人等)對行政執行署各分署的執行命令、執行方法、應遵守之程序不服或其他侵害利益的情形時,應如何救濟?
- 10 對移送機關所為之行政處分不服(例如:對國稅局開立稅單之原因或課稅金額不服,或認為不應繳納該筆稅款)應如何救濟?
- 11 已繳清應納金額,為何金融帳戶存款或薪水,仍被執行分署扣押?
- 12 執行分署扣押的存款是社會福利津貼、社會救助或紓困補助款項,應如何解除扣押?扣押存款致生活陷入困境怎麼辦?
- 13 為什麼沒有收到執行分署的執行命令,金融帳戶存款就先被扣押了?
- 14 均是自費看病,從來沒有使用健保卡看病,為何仍要繳健保費?
- 15 汽(機)車多年前已失竊、或有老舊毀損等情形,多年未使用為何常需繳納牌照稅或燃料使用費?
- 16 經常收到執行分署寄來的公文或傳繳通知單,但是收件人已搬走不住這裡,請問該公文書或傳繳通知單應如何處置?
- 17 義務人如未居住於戶籍地,執行分署公文書能否寄送到義務人現居住地址,方便義務人簽收?
- 18 對於各分署傳繳通知書上所載之應納稅款或罰鍰有疑義時,應如何處理?
- 19 為何各分署傳繳通知書所載之應納金額會比移送機關原處分書所載之金額多?
- 20 義務人若無法一次清繳,可否辦理分期繳納?核准分期繳納執行金額之期數及標準為何?
- 21 可否以信用卡繳納行政執行案款?
- 22 收到執行分署通知要到分署報告財產狀況,但當日有事情無法到場,該如何處理?
- 23 傳繳通知書上所載「應到時間」其意義為何?沒有時間親自到執行分署繳納,該怎麼辦?逾期仍未繳納會有什麼後果?
- 24 如何辨別傳繳通知書係行政執行署各分署所寄發,而非民間討債業者或詐騙集團冒用寄發?收到假冒之傳繳通知書如何處理?
- 25 行政執行署各分署執行人員之身分如何辨識?
- 26 行政執行何時開始?何時終止?
- 27 什麼是「移送機關」?行政執行案件之移送流程為何?
- 28 何謂「行政執行」?行政執行署及各分署之業務職掌為何?
- 29 行政執行署及各分署聯絡電話、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