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繳清應納金額,為何金融帳戶存款或薪水,仍被執行分署扣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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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後更新日期:114-0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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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為移送機關辦理案款銷案需要作業時間,可能義務人已繳清案款,尚未完成銷案作業,執行分署無法知悉義務人已繳清該等案件,或義務人有其他移送執行的新案件,執行分署才依法進行扣押程序,如果遇到這種情形,請儘速與執行分署承辦人員聯絡,承辦人員將會儘速查明處理。
- 為避免因前述入帳銷案作業時間差,致執行分署重複執行而影響義務人權益,請於繳款後,立即將相關繳納證明以傳真方式或連結各分署網站之「線上回傳繳納證明」服務,填寫相關資料後以電子郵件回傳「傳繳通知書」及「繳納證明」清晰圖像,以利銷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