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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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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常收到執行分署寄來的公文或傳繳通知單,但是收件人已搬走不住這裡,請問該公文書或傳繳通知單應如何處置?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4-02-24
  • 資料點閱次數:107
  • 執行分署原則係以戶籍地址及移送機關所提供之地址辦理公文書送達,如收件人已他遷無居住事實,請將該公文書退回,或電話告知郵寄公文書之執行分署。
  • 建議確認收件人之戶籍有無未遷出,並可向戶政機關詢問及申請將其戶籍遷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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