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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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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各分署傳繳通知書上所載之應納稅款或罰鍰有疑義時,應如何處理?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4-02-24
  • 資料點閱次數:114
  • 行政執行署各分署係執行機關,對於移送機關所為處分有無錯誤、適當與否並無審認判斷之權限,故對於移送機關之處分有疑義時,請依傳繳通知書上「移送機關」欄位所載之移送機關電話,去電詢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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