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部所屬機關最新消息RSS
- 211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令:依據「證券交易法」第61條規定,訂定有價證券買賣融資融券之額度、期限、融資比率及融券保證金成數之規範,自114年5月26日生效
- 212 內政部令:114年4月30日修正發布之「替代役役男團體意外保險作業實施規定」部分規定,自114年6月1日生效
- 213 交通部觀光署令:修正「交通部觀光署辦理加速擴大吸引國際觀光客方案促進自由行旅客來臺消費金實施要點」第4點規定,自即日生效
- 214 交通部航港局令:修正「交通部航港局補助海運團體推動國際海運組織活動作業要點」部分規定及第4點附件1,自即日生效
- 215 文化部影視及流行音樂產業局令:修正「中華民國一百十四年度國產電影長片輔導金辦理要點」部分規定,自即日生效
- 216 農業部令:修正「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提供農業及其相關技術服務業從事研究發展活動審查建議書作業要點」,名稱並修正為「農業部提供農業及其相關技術服務業從事研究發展支出適用投資抵減審查意見作業要點」,自即日生效
- 217 勞動部令:修正「勞動教育專業人員遴選作業要點」,自即日生效
- 218 交通部令:修正「自然人文生態景觀區劃定作業要點」第4點規定,自即日生效
- 219 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南部科學園區管理局令:訂定「南部科學園區簡易室內裝修許可原則」,自即日生效
- 220 農業部公告:廢止「十足目虹彩病毒之指定輸入應施檢疫物及檢疫措施」,自即日生效
- 221 教育部令:訂定「國民補習教育學習內容」,自「國民教育法」112年6月21日修正公布之第54條施行之日當學年度,按國民小學進修部初級及國民中學進修部1年級起,逐年實施
- 222 修正「國營事業員額合理化管理作業規定」第7點及第2點附表,並自即日生效
- 223 修正「雲林縣家庭教育中心組織規程」及「雲林縣家庭教育中心編制表」;「雲林縣家庭教育中心編制表」,並自中華民國一百十四年五月二十八日生效。
- 224 修正「雲林縣加水站水源供應許可管理辦法」部分條文。
- 225 修正核子反應器設施管制法條文
- 226 衛生福利部公告:修正「適用罕見疾病防治及藥物法之藥物品項」,自即日生效
- 227 交通部令:依「引水法」第4條及第5條訂定「基隆港強制引水範圍暨其登離輪區域」,自即日生效
- 228 交通部令:依「引水法」第4條及第5條訂定「臺中港強制引水範圍暨其登離輪區域」,自即日生效
- 229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令:修正「機關委託專業服務廠商評選及計費辦法」第3條、第8條、第9條條文、「機關委託技術服務廠商評選及計費辦法」第23條條文、「機關委託資訊服務廠商評選及計費辦法」第11條、第12條條文、「機關辦理設計競賽廠商評選及計費辦法」第10條、第11條、第18條條文
- 230 交通部令:依「引水法」第4條及第5條訂定「安平港強制引水範圍暨其登離輪區域」,自即日生效
- 231 交通部令:依「引水法」第4條及第5條訂定「蘇澳港強制引水範圍暨其登離輪區域」,自即日生效
- 232 交通部令:依「引水法」第4條及第5條訂定「麥寮工業專用港強制引水範圍暨其登離輪區域」,自即日生效
- 233 衛生福利部公告:訂定「特殊材質縫合錨釘為全民健康保險自付差額之特殊材料品項類別」,自114年6月1日生效
- 234 交通部令:依「引水法」第4條及第5條訂定「高雄港強制引水範圍暨其登離輪區域」,自即日生效
- 235 交通部令:依「引水法」第4條及第5條訂定「花蓮港強制引水範圍暨其登離輪區域」,自即日生效
- 236 農業部令:訂定「一百十四年度休閒農業區評鑑作業原則」,自即日生效
- 237 交通部令:依「引水法」第4條及第5條訂定「臺北港強制引水範圍暨其登離輪區域」,自即日生效
- 238 交通部令:依「引水法」第4條及第5條訂定「和平工業專用港強制引水範圍暨其登離輪區域」,自即日生效
- 239 訂定「桃園市交通局辦理開口契約採購注意事項」。
- 240 新北市政府114年5月23日新北府地籍字第1140990559號函:修正「新北市政府地政士獎懲委員會設置及作業要點」第2點,並自即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