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08.20 新聞稿-捷運站未戴口罩拒繳罰鍰 臺北分署強力執行存款清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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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後更新日期:110-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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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及新北市2位民眾因於捷運站未依規定佩戴口罩遭裁罰 3,000 元,經移送機關分別於 7 月底及 8 月初移送臺北分署執行。臺北分署受理後迅即調查渠等名下財產狀況後核發扣押命令,並足額扣押銀行存款。嗣於 8 月 20 日核發執行命令,准許移送機關收取,不到 1 個月即完成為國庫追繳罰鍰之任務。本件執行成果經媒體多方報導,除提升執行機關嚴正執法的正面形象,更充分展現行政執行機關遏止民眾恣意違反防疫規定之決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