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分署-行政執行官老案新辦,化工顏料公司欠稅,負責人被管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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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後更新日期:110-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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販售化工顏料之某公司欠繳 91 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及罰鍰合計新臺幣(下同)118萬餘元,經移送新北分署執行超過 14 年,承辦行政執行官鍥而不捨,積極調查發現公司之支票存款帳戶在107 至 108 年間共支出 140 餘萬元,超過欠稅金額,卻不繳納欠稅及罰鍰。另李姓負責人收到稅單後,在原址開設新公司,由其配偶掛名負責人,經營同性質業務,規避繳稅責任,在110年 8月12日聲請新北地方法院裁定准予管收3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