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Enter到主內容區
:::

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回首頁

:::

宜蘭分署執行違反防疫規定遭裁罰之移送案件,義務人於收到宜蘭分署扣押命令馬上繳清。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0-10-01
  • 資料點閱次數:186
z17

          家住基隆的林姓義務人,於110526日被基隆市警察局第三分局員警查獲外出未配戴口罩,林姓義務人看到警察來了,企圖以手擋住臉部,仍難逃員警法眼,吃下第1張舉發通知單,沒想到林姓義務人仍不改本性,再分別於27日及30日遭員警查獲外出未配戴口罩,又吃下2張舉發通知單,其中一次還索性拒簽舉發通知書,當時正值疫情最為嚴峻的三級疫情警戒期間,林姓義務人多次外出不戴口罩,這種不顧自身健康亦罔顧全民健康的行為,經基隆市衛生局依傳染病防治法裁罰合計9,000元,仍未於繳費期限內繳納,遭移送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宜蘭分署執行,宜蘭分署收案後立刻查調及掌握林姓義務人名下所有財產資料,迅速核發扣押命令執行存款及保險,林姓義務人於收到宜蘭分署扣押命令後才驚覺大勢不妙,馬上於110818日至宜蘭分署基隆辦公室繳清罰鍰,宜蘭分署期待林姓義務人能記取這次教訓,不要再輕忽防疫規定。

回頁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