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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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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分署「物流公司漏開統一發票, 變更負責人卸責,前負責人遭管收。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0-10-27
  • 資料點閱次數:238

          110 年 9 月 2 日某物流業公司欠繳 103年度營業稅罰鍰及103至105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暨罰鍰等,合計新臺幣(下同)484萬餘元,行政執行官調查發現,前負責人鄭男被國稅局通知查帳後,仍自公司銀行存款帳戶提領現金多達 20筆,金額合計將近6,000萬元,嗣後又變更負責人企圖卸責,拒不繳納欠稅及罰鍰,在110年9月2日聲請新北地方法院裁定准予管收3個月,因鄭姓義務人尚未提供確實擔保,現仍管收臺北看守所附設管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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