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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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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分署強力執行人頭公司行號欠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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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最後更新日期:107-11-01
  • 資料點閱次數:1182

義務人遭臺北分署查封之藝術品
義務人遭臺北分署查封之藝術品


    法務部行政執行署臺北分署近日配合上級政策,針對人頭公司行號欠稅、欠費案件,加強辦理查封動產等執行程序,希能導正社會上濫用人頭充任負責人之文化,以落實公權力,實現國家公法債權。於106年1月20日由行政執行官督同執行人員及移送機關代理人至尚在營業之公司行號現場執行。例如位在東區敦化商圈之泰式餐飲店欠繳營業稅及勞保費共90餘萬元,執行人員至現場查封30箱酒品、飲料、壁畫、雕像等動產,實際負責人當場承諾於下周一至分署繳納部分欠款及辦理分期繳納。另執行人員於大安區樂利路的日式餐飲店同步查封高價酒5瓶,冰箱一具,並收取收銀機內現金4千元,負責人亦承諾將於近日至分署辦理分期繳納欠稅。另有義務人於大安區四維路經營書店、DVD,已自行於19日到署繳清營業稅9萬餘元,其餘欠費亦辦理分期繳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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