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Enter到主內容區
:::

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回首頁

:::

(酒駕專案) 無照又毒駕欠22萬元房子被查封急繳款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1-03-10
  • 資料點閱次數:126

          為貫徹「酒()駕零容忍」政策,有效遏止酒駕、毒駕歪風,還給民眾一條平安回家的路,臺北分署持續配合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推動「加強執行滯納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罰鍰及ETC通行費專案」及「酒駕裁罰專案」,強化相關案件之執行作為,以展現鐵腕執法決心。其中設籍臺北市的許姓義務人因吸食毒品開車、無照駕駛、違規停車、闖紅燈、超速等違規情事遭裁罰 15 次,此外更滯納違反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罰鍰,累計滯欠金額合計 22 萬餘元,經臺北分署查封其名下之公寓後,該義務人旋於 111 1 12 日委託代理人到場繳清全數罰鍰。

          經查該義務人為年約 50 餘歲之男性,自 108 11 月起至 110 4月間因吸食毒品開車、無照駕駛、違規停車、闖紅燈、超速等交通違規,遭臺北市交通事件裁決所開出 15 張罰單,並於 110 6 月間陸續移送臺北分署執行。此外,該義務人同時滯納違反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罰鍰,全部案件之滯納金額多達 22 萬餘元。案經臺北分署查得義務人名下有坐落於臺北市萬華區的公寓,於 110 12 月間函地政機關辦理該公寓之查封登記,並定於 111 1 14 日現場查封。因義務人已將該公寓設定最高限額抵押權予銀行擔保借款,銀行於收到臺北分署發出之查封登記函後,即要求義務人儘速處理本件罰鍰,否則將追償全部債務。義務人有感臺北分署強力執行的決心,並為避免臺北分署之執行行為,導致其債務提前到期,於 1 12 日委託代理人到臺北分署一次清償全部罰鍰。

          由於近年酒()駕事件頻傳,每每造成無辜民眾傷亡及家庭破碎,卻仍有人心存僥倖,屢次觸法,酒()後駕車已成為全民公敵。臺北分署在此呼籲,尚未繳納罰鍰的民眾應儘速繳納,臺北分署將針對屢催不繳、惡意欠繳的義務人採取強力執行措施,以全力遏止酒()駕歪風。

回頁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