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0105起至1110114-高雄分署第二波「滯欠酒駕裁罰專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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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後更新日期:111-0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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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保障群眾擁護的交通安全以及路權正義,高雄市政府警察局及高雄市政府交通局與交通事件執行裁決中心合作,自110年11月15日啟動雄馬交通罰鍰及ETC專案執行中心,反對拖欠欠款交通法鍰鍰ETC費用的,特別是在1月5日起運至酒駕的案件,並於1月5日啟動至14月14日第二波執行「停止滯留酒鍰月」。的執行期間已車輛及催筆員4次執行繳費,41、41、43部汽機及催筆員執行繳費,封33部汽機、766建物,成功繳費3744萬5905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