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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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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分署】 111年7月18日擔心書記官現場執行會嚇到3個小孩 酒駕男胞姐幫弟帶小孩還代繳清罰鍰。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1-0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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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現年35歲之邱姓男子,於1093月間騎乘機車,在三重區被警察攔檢酒測值超標,遭新北市政府交通事件裁決處裁罰22,500元,於11011月間移送新北分署執行。經通知邱男應於111715日繳清罰鍰,或據實報告應供強制執行之財產狀況。邱男同母異父之胞姐於111713日致電書記官瞭解案情,書記官請其轉知邱男,如無法一次繳清,可辦理分期繳納,否則可能會至住家現場執行。嗣其胞姊突然於111718日帶著1個小女孩至新北分署,向書記官表明要幫邱男繳清罰鍰,經詢問原由始知,邱男未婚生3個小孩,分別為6歲、4歲及2歲,今天同來者是其4歲女兒,因女方家長堅決反對他們婚事,迄未完婚。邱男現在南部工地打零工,收入不足以支應全家開銷,小孩母親從事手工,收入微薄,伊自己則開設工作室,並將承租之工作室隔出一個生活空間,讓胞弟「妻小」4人居住,自己再另租房子。白天3個小孩到工作室由伊幫忙看顧,晚上幫小孩母親做手工,收入全歸小孩母親。聽書記官說要到住家現場執行,伊擔心3個小孩受驚嚇,所以趕快借錢到場幫邱男繳清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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