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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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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分署】 111年7月25日男子因觀棋群聚被罰夫妻吵架1年由女兒代繳。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1-0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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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和區現年68歲之陳姓男子,於11079日上午與其他12人於臺北市萬華區馬場町公園室外聚會,違反當時室外10人以上聚會之禁令,遭臺北市政府警察局裁罰6萬元,並於111711日移送新北分署執行。新北分署先寄發傳繳通知書,通知陳男自動繳納。嗣陳男之女兒於111722日致電書記官表示,父親原從事油漆工作,已退休,當時是在公園觀看其他老人下棋被罰,母親獲悉此事後,雙方吵了足足1年,她們4姐妹也為此困擾了1年,原想到警察局辦理分期繳納,警察局要她等新北分署通知,收到傳繳通知書後,本想幫父親辦理分期繳納,得知可以刷信用卡繳納後,即於111725日親自到場刷信用卡代父1次繳清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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