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分署】 111年7月25日男子因觀棋群聚被罰夫妻吵架1年由女兒代繳。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1-08-26
- 資料點閱次數:240
中和區現年68歲之陳姓男子,於110年7月9日上午與其他12人於臺北市萬華區馬場町公園室外聚會,違反當時室外10人以上聚會之禁令,遭臺北市政府警察局裁罰6萬元,並於111年7月11日移送新北分署執行。新北分署先寄發傳繳通知書,通知陳男自動繳納。嗣陳男之女兒於111年7月22日致電書記官表示,父親原從事油漆工作,已退休,當時是在公園觀看其他老人下棋被罰,母親獲悉此事後,雙方吵了足足1年,她們4姐妹也為此困擾了1年,原想到警察局辦理分期繳納,警察局要她等新北分署通知,收到傳繳通知書後,本想幫父親辦理分期繳納,得知可以刷信用卡繳納後,即於111年7月25日親自到場刷信用卡代父1次繳清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