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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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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分署】 假扣押法力無邊 臺北分署與臺北國稅局協力追回百萬欠稅 (111.10.5新聞稿)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1-1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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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臺北市大安區年約70歲的陳姓男子(下稱義務人)因滯納106年度贈與稅及罰鍰合計新臺幣1753,936元。經財政部臺北國稅局向臺北高等行政法院聲請假扣押獲准後,移送臺北分署執行。義務人於106年期間陸續借用第三人名下帳戶匯款美金358,900元至其子之美國帳戶,並稱上開匯款係供其前妻在美國治病及購置住所。

          臺北國稅局調查,義務人之前妻於106年至10711月間均無出入美國之記錄,與義務人所稱匯款供其前妻在美國治病不符,無借貸原因而屬無償贈與。臺北國稅局認為義務人於贈與稅之法定納稅義務成立後,不僅積極設定、處分名下兩筆不動產,且自出售起僅1年多,其存款餘額與其出售不動產所得價金顯不相當,顯有脫產以規避稅捐執行之嫌,向臺北高等行政法院聲請假扣押獲准,並移送臺北分署執行。分署受理本案後,旋即根據臺北國稅局檢附之財產資料,扣押義務人之銀行存款債權,並查封義務人名下僅剩之臺北市大安區不動產。義務人雖正在大陸地區,然自在臺親友處獲知其不動產及銀行存款遭分署執行後,懾於強力執行之決心,聯絡承辦書記官,表示願委請在臺親友代為繳納上開贈與稅款,並全額繳納完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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