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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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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年11月25日抓到了 男子脫產神隱2年終被拘提管收。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2-01-17
  • 資料點閱次數:51

          現年44歲之蒲姓男子於105年至106年間透過網路銷售遊戲點數,利用其子女金融帳戶代為收取貨款,銷售額高達6,799萬餘元,卻未依法申請稅籍登記,逃漏105年度至106年度營業稅381萬元,另處以罰鍰323萬元,合計約704萬元,於1097月間移送新北分署,經執行蒲男銀行存款近42萬元,尚欠662萬餘元。行政執行官調查發現,蒲男105年至108年間累計刷卡消費購置賓士車等達500餘萬元。又於國稅局發函調查本案欠稅後,明知負有繳納稅捐之義務,不思繳納欠稅,卻於1083月間將其名下人壽保單解約,以現金方式提領解約金200餘萬元。新北分署多次通知蒲男到場報告財產狀況,限期履行及提供相當擔保,蒲男均不予理會,持續神隱,嗣新北分署向臺灣新北地方法院聲請拘提蒲男獲准,在其住居所將其拘獲,解送新北分署訊問。訊問時,蒲男辯稱保單是到期領回支付日常所需及返還借款,且無法提出解約金流向證明,經行政執行官認定有管收必要性,即向臺灣新北地方法院聲請管收,法官訊問時蒲男坦承將保單解約,改以現金提領,係為避免遭強制執行,審理後裁准管收3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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