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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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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森商業集團旗下公司欠稅 2億1,950 萬元臺北分署協商分期全數徵起 (111.12.2新聞稿)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2-01-17
  • 資料點閱次數:134

          曾為東森商業集團拼圖中一塊的義務人京瑑股份有限公司(滯欠97年度至99年度之營利事業所得稅共21,950萬餘元經臺北國稅局自993月起陸續移送執行。臺北分署立即核發扣押命令執行義務人公司對第三人的銷項債權以及存款債權,同時積極調查義務人名下是否有隱藏其他可供執行之財產或債權。發動執行程序時執行人員同步調查發現,義務人於案件移送後,於99年間與東森集團中另一百夯股份有限公司合併,並改由百夯股份有限公司為存續公司,義務人公司歸於消滅。執行人員調查發現,合併後存續之百夯股份有限公司對第三人東森巨蛋經營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有借款債權約18,200萬餘元,且義務人對遠東國際股份有限公司亦有一筆8,000餘萬元之應收帳款,然相關款項皆涉及訴訟程序且耗時甚久,經執行人員與義務人溝通協調,終談妥由王令麟擔任擔保人並就所欠稅款辦理分期,於11111月全額清償義務人所欠稅費,順利清償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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