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Enter到主內容區
:::

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回首頁

:::

111年12月6日吃完薑母鴨隔日取車拒絕酒測 老婆陪老媽到場幫忙繳清罰鍰。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2-01-17
  • 資料點閱次數:64

         新北市永和區現年50歲之楊姓男子,於1094月間騎乘機車,被警察攔檢酒測,因拒絕酒測,遭裁罰18萬元,於1106月間移送新北分署執行,11011月間第1次扣押其銀行存款後,楊男曾致電表示願每月繳納6,000元,但僅繳納2次,共12,000元,即未再繳納。新北分署於11111月間第3次扣押楊男銀行存款,雖扣押無著,但楊男之母親收到執行命令後,由楊男之配偶陪同,於111126日親至新北分署向書記官表示,楊男曾有1次酒駕遭裁罰紀錄,本次係因前一晚吃完薑母鴨後,隔天再去停車場將車開回家,豈料半路被警察攔檢,不知楊男當時為何拒絕酒測,還被警察送回家。楊母接著哀傷表示,楊男前幾年因案入監服刑5年餘出獄後,一直悶悶不樂,工作不順利,常藉酒澆愁,引發酒精中毒,又患有重度憂鬱症,發病時有自殺傾向,全家都要盡量把刀具藏好,以免楊男傷人、傷己或自殺,最後只好無奈聲請法院裁定將其送至醫院戒治酒癮,已戒治1年多,尚在戒治中。楊妻則在旁默默不語。書記官同情之餘,見楊母要掏出大把現金幫楊男繳納罰鍰,告知楊母,回去轉達楊男,將來不要再酒駕了,以免付出慘痛代價。

回頁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