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Enter到主內容區
:::

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回首頁

:::

家門前酒駕挨罰為領年終獎金立馬繳清罰鍰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2-02-23
  • 資料點閱次數:192

          屏東新園有位中年男子去年4月酒後騎車,在家門前的大馬路上被警察攔檢,酒測值超過0.15,監理站對他開罰15000元並吊扣駕照12個月,男子在監理站分期繳了部分款項後就對這張酒駕罰單置之不理,案件於去年底移送行政執行署屏東分署執行,執行人員著手調查義務人所得及財產狀況,發現男子在某上市公司屏東廠上班,火速核發執行命令,扣押他每個月薪水的3分之1,為了領到年終獎金,男子這才趕緊繳清罰單,分署也迅速通知公司解除扣押。

          屏東分署表示,扣薪命令除了薪俸以外,扣押範圍還包含津貼、補助費與各項獎金,農曆春節近在眼前,各公司發出的年終獎金與工作獎金即將入帳,欠繳人如被扣薪可能會領不到獎金,且公司如未依分署的執行命令解交欠繳人的薪水與獎金,分署得依原開罰機關的聲請來執行公司財產或存款。

          屏東分署提醒公司發給員工年終獎金前,如曾接到扣薪執行命令卻還沒有收到撤銷通知,可先與分署聯絡確認員工是否繳清,以免公司反而成為被執行的對象。

          此外,屏東分署表示,年關將屆,如欠繳人確實有經濟上困難無法一次繳清,切勿對分署的催繳通知置之不理,可說明並提出相關文件後申請辦理分期繳納,分署亦可代為轉介社福單位,或由分署的愛心社提供必要之物資協助。

          屏東分署表示強力執行酒駕專案一年來,分署已出動281人次現場執行,並查封46筆不動產,共計為國庫收回1282萬元酒駕罰單,酒駕零容忍,分署對於酒駕案件必定徹底執行,以守護用路人的交通安全。

回頁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