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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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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年3月9日大老闆欠稅上千萬竟提十年清償計畫 見執行官準備留置管收秒分二年。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2-0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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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詹姓義務人經營電話儲值卡生意,101103年間銷售貨物,未依規定申請營業登記及開立統一發票,經財政部北區國稅局中和稽徵所查獲,核定補徵營業稅1,343萬餘元,並裁處1,443萬餘元罰鍰,義務人繳納本稅之半數並提起行政救濟訴訟敗訴確定後,於1106月間移送新北分署執行,本稅及罰鍰合計2,244萬餘元。經新北分署執行其名下銀行存款、租金及拍賣其房產清償後,尚欠罰鍰1,360萬餘元。義務人向行政執行官表示雖擔任3家公司負責人,因近幾年生意較差,收支僅能打平,生活靠月領勞退金及女兒幫忙云云,企圖蒙混過關。嗣義務人雖提出長達「10年」之清償方案,惟早已掌握義務人口袋深淺之行政執行官無法接受,於再次詢問後當場依法暫予留置,準備管收,義務人見行政執行官下筆填寫留置通知單,當下改口承諾願於1121月分2次各繳納100萬元,並自1122月起分23期,每期繳納50萬元。義務人於依約履行繳納250萬元後,突然於11239日致電書記官表示,因其需要財政部解除出境之限制及新北分署撤銷其保險金之扣押,已親自前往國稅局繳清剩餘罰鍰約1,110萬餘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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