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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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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營商號不繳勞、健保費,並變更負責人臺北分署查封不動產後全數繳納 (112.05.16 新聞稿參照)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2-06-29
  • 資料點閱次數:77

          陳姓民眾開設商號經營首飾及貴金屬批發及零售,因滯納勞保費及健保費未繳,遭移送臺北分署執行,應執行金額達新臺幣40餘萬元,臺北分署多次通知到場繳納,均未獲回應,陳姓民眾並於1123月將商號負責人變更為其子。

          臺北分署查調陳姓民眾財產資料後發現,名下有3間分別設定1千餘萬元最高限額抵押權之房地,並有申報營業所得200餘萬元及租賃所得20餘萬元,即於1124月底核發執行命令扣押該租賃債權,並至現場查封陳姓民眾所有之房地,陳姓民眾配偶當場表示會繳納全部欠費,並於59日至臺北分署繳納全部欠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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