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分署協助追討犯罪所得拍定 im.B案4件名牌包及1件古董箱 (112.06.28新聞稿參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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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後更新日期:112-0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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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地檢署與臺北分署為強化刑事沒收之執行成效,依「檢察機關與行政執行機關辦理囑託業務聯繫要點」,合作辦理刑事訴訟法第141條偵查中得沒收或追徵之扣押物之變價,及第473條第1項之變價、分配、給付等事項。
臺北分署受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囑託辦理本案,於 6月28日下午2時30分在財政部臺北國稅局中北、中南稽徵所2樓會議室,拍賣偵查中曾姓及張姓被告所有之之愛馬仕(Hermès)名牌包8件及路易威登(Louis Vuitton)古董箱1件,其中愛馬仕名牌包拍定4件,LV古董箱亦順利拍定,合計金額為新臺幣(下同)283萬元。
本次拍賣物共計9件,均為高單價物品,吸引多組的買家競買,買氣熱烈,其中愛馬仕公事包、Birkin 手提包、CITYNEWS 系列斜背包、豬鼻包分別以10萬元、36萬元、22萬5,000元及80萬元拍定。另LV古董箱競價達34次,最後以134萬5,000元高價拍定。上開拍定之價金及其餘未拍定之名牌包則將交還臺北地檢署為後續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