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分署於112年6月14日來到了杉林區,並於杉林區公所附近的大愛園區駐點,提供義務人繳款、辦理分期及其他服務。
本次駐點活動在高雄分署及區公所人員的合作下,順利圓滿結束。共計有7位義務人前來繳納案款,並收取案款新臺幣3萬1,277元。希望透過此次偏鄉駐點服務,能使當地民眾免於舟車勞頓,感受到分署的用心與溫暖,以及為民服務的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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