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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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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稅男三度分期又不還,宜蘭分署查封拖吊貨車不手軟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3-0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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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宜蘭員山一位經營企業社的楊姓男子因欠繳營業稅共計新臺幣(下同)87 萬餘元未依限繳納,經移送機關財政部北區國稅局宜蘭分局(下稱移送機關)移送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宜蘭分署(下稱宜蘭分署)執行。

       宜蘭分署收案後,通知楊男到場說明財產狀況及清償計畫,楊男於 108 年12 月辦妥分期並由自稱「實際負責人」 的親友提供擔保後,僅繳納 1 期。110 年 3 月再度辦理分期,只繳納 2 期即未再繳納。111 年 1 月第 3 次辦理分期,依舊繳納 3 期後未再繳納。今年 7 月宜蘭分署通知楊姓男子到場,楊男委託親友欲再次提出分期申請。宜蘭分署考量已經多次給予分期繳款機會,卻一再違約不履行,斷然拒絕楊男的分期清償申請,並於 112 年 9 月 23 日上午會同移送機關至楊男宜蘭縣員山鄉之營業處所附近的鐵皮屋,執行自稱「實際負責人」親友提供擔保之白色貨車,當場予以查封並實施拖吊。楊男如再不提出適當的清償計畫,車輛將難逃法拍下場!

       宜蘭分署呼籲民眾收到欠稅繳款書後,務必在期限內自行繳納,以免衍生滯納金。如有經濟困難,亦應說明財產狀況,提出適當清償計畫,或以辦理分期方式清償。切勿置之不理,以免移送執行後,遭扣薪、扣存,甚至執行愛車、不動產,得不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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