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工雇主滯納勞、健保費及房屋稅等案款未繳,臺北分署查封不動產後全數繳清 (112.11.03新聞稿參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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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後更新日期:113-0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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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姓民眾係移工雇主,因滯納勞、健保費及房屋稅等案款未繳,遭移送本分署執行,姚姓民眾收到本分署通知後,雖曾辦理分期繳納,卻未按期繳納,累計應執行金額達新臺幣20餘萬元。
後本分署於112年9月26日函請地政機關就渠名下已設定抵押權2千餘萬元之房地為查封登記,姚姓民眾獲知查封情事後,即於同月28日再向本分署請求分期繳納及塗銷房地之查封登記,本分署徵得移送機關同意後,明確告知須待其確實繳清案款後始能塗銷房地之查封登記,姚姓民眾旋於112年10月6日至本分署繳清全部欠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