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年8月28日新北分署與國稅局聯手出擊,欠稅大戶全數清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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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後更新日期:113-1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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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姓欠稅大戶(下稱王女)欠繳綜合所得稅罰鍰1,490萬餘元未清償,新北分署追查後發現,王女有處分基金、存款及保險等財產之情事,甚至將其名下數筆不動產信託登記予其母親,藉以規避執行,遂於110年8月間向法院聲請管收獲准,惟王女於管收期滿仍拒不繳納欠稅。然新北分署鍥而不捨,由分署長多次召開會議研商擬定策略,於蒐集相關實務判決及事證資料後,積極與移送機關財政部北區國稅局(三重稽徵所)(下稱移送機關)共同研議,聯手提起確認不動產信託無效之訴訟並向法院聲請假處分獲准,終使王女於訴訟壓力下,於8月將欠稅全額繳清,為國家債權的合作保衛戰打下漂亮一仗。
年近五旬的王女為土地開發公司的負責人,因欠繳101至103年度綜合所得稅罰鍰共計1,899萬831元,經移送機關於108年12間陸續移送執行。新北分署受理執行後,執行王女名下財產後受償 408 萬 1,104 元,尚餘 1,490 萬9,727元未清償,經新北分署多次命王女提出清償方案,其均置之不理,後續調查相關事證,發現王女原有基金、存款及保險等財產,惟均處分移轉至其父母名下或提領現金挪為他用,甚至將其名下新北市三重區之 1 戶房產及位於三重、土城、中和及淡水區共 9筆土地信託登記給母親,新北分署遂於110年8月間向法院聲請管收獲准,惟王女於管收 3 個月期間仍一毛不拔,拒不繳稅。為突破案件瓶頸,新北分署多次召開會議研商法律上有利的著力點,後續蒐集相關事證後得知,王女將不動產信託給其母親之目的,原係為避免遭民事債權人執行,並曾遭法院判處損害債權罪確定在案,實際上應無信託之真意,新北分署遂命王女終止不動產信託並回復登記於其名下以供執行,但王女百般推託不願配合辦理。新北分署使出殺手鐧,將蒐集之相關實務判決及事證資料與移送機關共同研議分析後,與移送機關聯手以訴訟方式,於113年3月對王女及其母提起確認不動產信託為通謀虛偽意思表示無效之訴訟,又為避免王女又將該信託之不動產再移轉過戶致後續無從執行,故同時向法院聲請假處分,經法院於同年4月裁定准予假處分,接連的訴訟程序終讓王女感受壓力,恐信託之房地日後遭判決塗銷信託登記被強制執行,促使其於113年 8月一次繳清欠稅1,490萬9,727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