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Enter到主內容區
:::

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回首頁

:::

114年3月5日毒駕男為幼女浪子回頭,新北分署助其以分期繳納重啟人生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4-06-18
  • 資料點閱次數:84

       新北分署強力執行酒(毒)駕罰鍰案件,新北市張姓男子欠繳毒駕罰鍰及毒品戒治費用等共計 236,724元,新北分署前多次扣押其存款及薪資,僅受償65,141元,嗣義務人找到新工作,為避免再次發生扣薪後即遭資遣之情事,新北分署聯繫義務人到場處理欠款,否則將再扣押薪資,義務人終於出面辦理分期繳納,並道出其生活面臨之困境及重啟人生之決心。

       現年40多歲之張姓男子因欠繳毒駕罰鍰、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及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罰鍰、毒品戒治費用及健保費等,合計共欠繳 236,724元,移送機關於110 11月間陸續移送新北分署執行。新北分署受理後,前多次扣押其存款及薪資,惟均無法全部清償,扣薪後不久義務人亦遭資遣而離職,全案僅受償 65,141元,現仍欠繳171,583元。嗣義務人於1141月找到新工作,為避免再次發生扣薪後即遭資遣之情事,書記官積極聯繫義務人到場處理欠款,義務人於1142月間向書記官表示,伊高中時加入幫派接觸毒品,入獄10年,前科累累,出獄後雖陸續有找到工作,但有時因其更生人身分遭歧視被迫離職,或扣薪後而被資遣,現須獨自扶養剛滿2歲的女兒,為了女兒真的想要重新做人,目前薪水每月約3萬元,須負擔托嬰費用每月約1 6,000元及房租 3,000元,壓力很大,懊悔過去年輕不懂事,讓自己陷於現在的困境,想到未來若又失業將無法扶養女兒,會想自殺,數度落淚哽咽。新北分署審酌義務人經濟狀況後,同意其分36期繳納,每月繳納5,000元,並協助將其轉介社福機構,義務人對書記官耐心傾聽及理解表達感激,離開前還說下個月到場繳納分期款項時要帶女兒來看書記官,並表示一定會認真工作按期償還,安心扶養女兒。 新北分署呼籲民眾切勿心存僥倖酒(毒)駕,且應遠離毒品,並應遵守交通法規,以免害人害己,並傷及荷包,萬一遭受裁罰,亦應自動繳納罰鍰或辦理分期繳納,按時繳款,以免遭受強制執行。

回頁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