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要一動作,價值 2,700 萬元華廈免遭拍賣(114.05.01 新聞稿參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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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後更新日期:114-0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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設籍金門縣烏坵鄉,實際居住於臺北市中山區之吳姓女子,因長期積欠房屋稅、地價稅及全民健康保險費合計新臺幣(以下同)29 萬餘元未繳,遭移送臺北分署執行。執行期間,因吳女未依執行通知到場繳納,且其薪資與金融帳戶存款亦執行無著,遂依法查封其名下位於臺北市中山區估值約 2,700 萬元之房屋。
吳女知悉住家遭查封後,雖到場辦理分期繳納,但嗣後卻未依約繳款。吳姓女子消極面對臺北分署執行通知,後臺北分署依法進行查封房屋之鑑價程序後將鑑價結果通知吳姓女子,並請吳女到場表示意見。
吳姓女子為某私立學校交通車之時薪隨車人員,收入微薄,家計仰賴配偶,但配偶薪資已多用於償還銀行債務,查封房屋現尚有 200 餘萬元貸款,因分期違約且無力一次清償,臺北分署考量其財產狀況,查封之房屋價值遠高於所欠稅費金額,且現場表達繳納意願,遂本於「比例原則」與「公義與關懷」之精神,徵得移送機關同意後,給予寬緩執行,允許其現場繳納 6 萬元,餘額重新辦理 10 期之分期繳納,暫緩辦理拍賣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