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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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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年5月9日無照酒駕累犯冤喊代謝慢,壽險遭扣急託女兒繳清罰鍰。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4-0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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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北分署強力執行滯欠酒()駕罰鍰案件,其中某林姓婦女為酒駕累犯,去年(113 )又因酒駕被裁處 36 萬元罰鍰,經新北分署扣押其投保之人壽保險保單價值準備金後,義務人到場表示,因為年紀大了,新陳代謝慢,被罰得很冤枉,但擔心幫孫子投保之人壽保險被強制解約,急託女兒代為繳清罰鍰。 新北市土城區某林姓婦女年逾 6旬,近15 年來因酒駕被判刑確定 4 次,曾因此入監服刑3日,相關刑案多以易科罰金或易服社會勞動結案,但仍不知悔改,又於1135月間,騎乘普通重型機車,在新北市土城區被警察攔檢實施酒測,因 10 年內第 2 次酒測值超標,且無照駕駛,遭新北市政府交通事件裁決處裁罰 36 萬元。義務人另因滯納機車燃料使用費750元,陸續被移送新北分署執行,因義務人名下無財產可供執行,新北分署於1141月間扣押其投保之人壽保險保單價值準備金,壽險公司陳報其人壽保險如經解約,解約金50餘萬元。 嗣新北分署依規定通知義務人到場針對執行解約金一事表示意見,義務人於114 5 9 日上午到場向書記官表示,其案發當日係與友人小酌,晚間 7時過後騎乘機車回家,被警察攔檢實施酒測,竟然沒過,覺得不可思議,懷疑是自己年紀大了,新陳代謝變慢,被罰得很冤枉。其後又表示,被執行之人壽保險係其於 20 年前幫孫子投保,剩下1 期保費就全部繳清,要執行就執行吧!書記官細心幫義務人分析表示,如果自行繳清罰鍰,壽險無需強制解約,於繳清最後1期保費後,其孫子將有更多保障。當日下午,義務人之女兒即攜帶現金到場,代義務人繳清全部罰鍰及欠費,並請求儘速撤銷執行命令。 新北分署呼籲民眾切勿酒()駕,以免害人害己,並影響家人,萬一遭受裁罰,亦應自動繳納罰鍰或辦理分期繳納,以免遭受強制執行,切勿輕忽新北分署對於酒()駕罰鍰案件持續強力執行之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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