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公司負責人脫產,宜蘭分署聲請管收獲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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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後更新日期:114-0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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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宜蘭分署(下稱宜蘭分署)為維護公義,對於惡意脫產之義務人執行向來絕不留情,再次以管收宣示政府執法決心!
現年40歲居住於新竹縣竹北市之李姓男子,為桃園市中壢區一間電子公司之負責人,因滯納該公司之勞工退休金費用新臺幣204萬餘元,經勞動部勞工保險局移送宜蘭分署執行。經宜蘭分署細心追查其財產流向,發現李姓男子於112年1月間收受勞工退休金繳款書後,仍將其銀行帳戶內245萬餘元帳戶處分,且不願就欠款提出任何清償計畫,宜蘭分署於114年5月14日向臺灣宜蘭地方法院聲請管收獲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