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駕執行另闢新徑臺北分署完成首例酒癮治療轉介(115.1.19 新聞稿參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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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後更新日期:115-0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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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義務人為 78 年次設籍臺北市文山區之男子,自 105 年起即因持有毒品、拒絕酒測等相關違規行為遭裁處罰鍰並移送執行。義務人雖曾申請分期繳納罰鍰,惟因工作不穩定,故未能依分期方案履行。臺北分署除持續強力執行其存款債權外,並透過通知義務人到分署報告財產狀況之機會,進一步了解其飲酒習慣及相關生活情形,經執行人員耐心溝通及展現溫暖關懷後,義務人正視自身飲 酒問題,同意接受酒癮治療轉介,成為臺北分署推動酒癮戒治政策以來的首例個案。
酒駕行為不僅危及駕駛人自身安全,更可能造成無辜用路人難以挽回的傷害,僅以裁罰與強制執行手段,往往無法徹底解決問題。臺北分署將持續強化執行人 員酒癮戒治知能,並強化轉介功能,期能透過行政執行與醫療戒治雙軌並進方式,協助有酒癮問題的義務人走出惡性循環,達成降低酒駕再犯之政策目標,進而守護國人之交通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