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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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韓男無照駕駛又拒測,遭罰 27 萬元後離境臺北分署鍥而不捨,積極追討後足額徵起(115.2.13新聞稿參照)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5-0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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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姓韓籍男子(下稱義務人)在臺期間因無照駕駛又拒絕酒測,遭裁罰 27 萬元後分文未繳即離境返國,案經臺北市交通事件裁決所移送臺北分署執行,臺北分署受理後,旋即調查義務人的財產狀況,雖義務人在臺並無財產,但臺北分署仍持續調查後發現義務人於近期有多次入出境我國的紀錄,推測義務人應該是因為從事貿易的緣故,所以頻繁往返臺韓之間。因此,除密切關注義務人有無再次入境的紀錄,以於必要時依法辦理限制出境(海)外,並隨時留意義務人在臺銀行帳戶的狀況,以及時執行相關交易款項。在臺北分署積極調查追討下,數月後發現有款項匯入義務人在臺銀行帳戶,臺北分署遂立即核發執行命令,終於足額徵起此筆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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