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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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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分署會同移送機關台北市警局大安分局強力執行違規攤商罰鍰案件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08-11-29
  • 資料點閱次數:1133

兩處擺攤現場及倉庫成功查封41箱貨物

兩處擺攤現場及倉庫成功查封41箱貨物

          108年10月7日由吳分署長義聰及臺北市警察局大安周分局長煥興親自主持雙方聯繫會議,研商專案策略,確定以欠費大戶為執行對象,並需審慎確認執行對象非弱勢家庭,且有營業事實及相當之貨物可供執行。該分局經過兩星期調查蒐証,提報七名執行對象。10月23日第二次專案會議,選定兩名持續違規擺攤,且有存貨倉庫之欠費大戶為執行對象,並規劃具體執行細節。10月24日下午現場執行,在兩處擺攤現場及倉庫成功查封41箱貨物及機車1台。10月24日及25日平面及電子媒體多次報導肯定本次執行作為。10月25日兩名大戶均至臺北分署請求協商清償方案。大安分局亦有欠費攤販主動前往繳納計4人5件,專案發揮作用,提升守法意識及自繳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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