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分署管收義務人新煥泰企業股份有限公司前董座及副總。
義務人新煥泰企業股份有限公司欠繳營利事業所得稅及罰鍰等合計4,700餘萬元,新北分署調查發現,前董座及副總於欠稅年度及公司轉讓後仍實際控制公司之財務及營運,收取超過3,400餘萬元之帳款,流向不明,經向臺灣新北地方法院聲請管收,於 110年 3 月 23 日第 2 次開庭,雙雙裁准管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