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Enter到主內容區
:::

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回首頁

:::

110.09.15 罹病又要照 顧老父及精障弟臺北分署助弱勢義務人溫馨度中秋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0-10-27
  • 資料點閱次數:1132

          為落實行政執行機關「公義與關懷」之核心理念,臺北分署對於顯有履行能力卻故意不履行的義務人,均依法強力執行,以貫徹公權力、實現社會公義;惟對於弱勢義務人則優先採取寬緩執行措施,並視個案義務人之需求,適度提供關懷。臺北分署葉分署長自強帶領愛心社同仁於 9 15日上午至轄區內弱勢義務人家中致贈水果、生活物資及愛心捐款新臺幣 2 3,500 元供其應急之用,微薄的心意,但包含著滿滿的愛心與溫暖。本件義務人因疾病無法從事繁重工作,尚需獨自負擔其父長住安養院費用、照顧因精神疾病無法工作弟弟及目前居住之房租,僅靠低收入戶補助負擔定期回診醫療費。目前義務人因腳傷無工作收入,其父安養院費用亦延遲未繳,生活困頓。

          經臺北分署愛心社社員大會決議,考量義務人及主要照顧者均為社會弱勢,經濟困難生活拮倨,除由愛心社捐助善款外,亦向同仁專案募款(致贈慰問金計新臺幣 23,500 元整),一起發揮慈愛精神,把溫暖送給迫切需要濟助家庭。

回頁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