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年2月24日義務人獨力扶養母親女兒及癱瘓妻,執行官到府愛心關懷及勸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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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後更新日期:111-0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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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分署辦理「強力執行酒(毒)駕裁罰專案」,其中1位54歲曹姓男子,因2度喝「保力達」被警察攔檢拒絕酒測及無照騎乘機車,經新北市政府交通事件裁決處裁罰 3 筆,合計新臺幣 27 萬9,000元,義務人於 110年12月13日辦理分期繳納,嗣承辦之行政執行官發現義務人最近2年需獨力扶養母親、女兒及癱瘓妻子,生活頗為窘困,即秉持法務部「公義與關懷」之施政理念,親率愛心社張執行秘書及徐書記官,至曹男新莊區家中愛心關懷,致贈防疫口罩及愛心社提供之2,000元慰問金,並當場勸誡義務人勿再喝酒了,充分展現新北分署鐵腕柔情之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