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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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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年3月13日、113年3月15日新北分署愛心送暖帶領學習司法官到府關懷弱勢義務人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3-0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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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北分署落實「執行有愛,公義無礙」精神,於執行過中發現有 2位義務人為經濟弱勢,家庭生活陷入困境,隨即啟動愛心關懷機制,由行政執行官帶隊分別於 113 3 13 日及 15 日至義務人府上送暖,使民眾感受到滿滿的愛心與溫暖。適逢現有6名學習司法官於新北分署進行為期2週之學習,新北分署特別安排行政執行官帶領學習司法官進行關懷訪視,讓學習司法官在厚厚的卷宗及抽象的法條解釋外,能親赴現場實地訪視,使其深刻體驗弱勢民眾之現實困境,以同理民眾需求,強化公益服務與利他的觀念,俾對未來從事偵審工作能有所助益,並於行政機關學習過程,能透過實務運作,充分理解行政執行工作核心價值之一。 新北市胡姓男子因滯納健保費 2 2,000餘元遭移送新北分署執行,經新北分署扣押其銀行存款,扣得 1 萬餘元,胡男隨即至新北分署向執行人員表示,其罹患帕金森氏症,行動不便,靠打零工維生,需負擔房租及扶養 80 歲之母親,該筆存款是其母子生活之用,新北分署隨即撤銷扣押其存款,且通報健保署「弱勢民眾通報平台」協助,由健保署啟動協助申請健保愛心專戶清償健保欠費。另新北分署將義務人轉介給新北市政府社會局及民間社福團體施以急難救助,並於 113 3 13 日至胡男三重區租屋處關懷訪視,捐贈食品、生活用品、防疫用品及2,000元紅包予義務人,慰勉義務人樂觀面對人生,積極配合治療,痛苦終將過去,希望其將來也有能力回饋社會。義務人感動回應表示,非常感謝新北分署執行同仁將其轉介給社福團體,並到府關懷,讓他感受到執行機關溫暖之一面。

        另一名新北市吳姓婦人因積欠老舊車輛牌照稅及路邊停車費 1 萬 2,000 餘元遭移送新北分署執行,吳婦於接獲新北分署繳款通知後到場向執行人員表示,其與先生育有四名未成年子女,先生在工地上班收入不穩定,小孩的生活費用龐大,生活入不敷出,目前只能仰賴政府的低收入戶及租屋補助,幸有好心的里長協助租屋,方能有安身之地,因經濟能力不足且居住空間有限,只能將仍在小學就讀的么兒送往遠在花蓮的父母協助照顧,無法同住。新北分署瞭解義務人生活狀況後,協助將其轉介就業服務處及社福團體,且於 113年3月 15 日至吳婦新莊區租屋處關懷訪視,並致贈愛心物資及 2,000元紅包,盼使吳婦一家能減輕壓力,送暖度過難關,吳婦對新北分署之暖心幫忙表達無限感謝。 新北分署秉持著「執行有愛」理念,對於弱勢義務人發揮同理心,協助轉介社會局、就業服務處等政府機關及民間社福機構尋求協助,或由分署愛心社主動透過捐贈物資或現金之方式,幫助義務人度過難關,使民眾感受到行政執行機關也有愛心及溫暖的一面。學習司法官們表示,此次親臨第一線至現場關懷民眾,對於需要外界援助之民眾的迫切需求更能感同身受,亦表示對於分署執行人員在龐大案件壓力中,仍能同理弱勢民眾需求,並伸出援手,實屬不易,期許未來執行公務時亦能保持同理心關懷弱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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