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年5月30日新北分署暖心相助照顧身障女無力繳稅年邁夫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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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後更新日期:113-0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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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逾 8 旬之陳姓婦人因欠繳使用牌照稅 1 萬 7 千餘元,遭移送新北分署執行。新北分署於執行過程中發現,陳婦患有輕度失智症,其女兒為重度身心障礙者,陳婦與其配偶及女兒 1家 3口擠租於新莊小套房,目前僅能依賴政府補助款維生,惟女兒醫藥費負擔龐大,生活困頓;遂立即協助轉介新北市政府社會局及民間社福團體,並於 113年 5 月 30 日派員親赴陳婦住處進行關懷訪視並致贈愛心物資,使民眾感受到滿滿的愛心與溫暖。 陳婦因欠繳使用牌照稅被移送新北分署執行,新北分署受理執行後,前扣押陳婦之郵局存款,扣得 3,904元,陳婦之配偶至新北分署請求撤銷扣押,並向執行人員表示,陳婦有輕度失智症,其女兒患有精神疾病領有重度身心障礙手冊,1 家 3 口居住於新莊小套房租屋處,每月租金1萬2千元,目前僅能依賴政府發放之敬老金及身心障礙補助款維生,惟女兒之精神疾病需長期服藥控制,每 3周就要看診,領取之補助款幾乎都用來支付醫療費,致日常生活物品極為缺乏。
新北分署獲悉後,立即撤銷扣押郵局存款,且協助轉介新北市政府社會局及民間社福團體提供急難救助,並於是日派員前往陳婦租屋處訪視,致贈關懷紅包,提供日常所需之女用圍巾、保溫壺、U型枕及水杯等物資,陳婦一家人開心表示新北分署能提供日常所需物品相當感謝,其配偶更陳稱之前因燒完開水無保溫容器而無法喝到熱水,如今有保溫壺後,終於可以時常喝到熱水不用再一直燒開水了,陳婦一家再次表示非常感動新北分署的積極協助。
新北分署秉持著「執行有愛,公義無礙」之理念,對於弱勢義務人發揮同理心,協助轉介社會局、就業服務處等政府機關及民間社福機構尋求協助,或由分署愛心社主動透過捐贈物資或現金之方式,幫助義務人度過難關,使民眾感受到行政執行機關也有愛心及溫暖的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