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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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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蘭分署主動出擊協助民眾報廢老舊機車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08-11-15
  • 資料點閱次數:1169

主動通知符合報廢條件民眾辦理報廢1

主動通知符合報廢條件民眾辦理報廢2

主動通知符合報廢條件民眾辦理報廢

          宜蘭分署為了提供民眾更優質及便利的服務,主動協助民眾申辦老舊機車切結報廢程序,節省民眾荷包,免再為老舊機車繳納燃料使用費;目前符合報廢條件機車經移送宜蘭分署執行者,合計2,094輛,案件則為4,577件,應納總金額為新臺幣172萬8,370元。部分民眾的機車常因交給中古車商回收,或遺失不知去向,或棄置不用,但未至監理機關辦理車輛報廢登記,導致累積多年的燃料使用費未繳,直至收到行政執行分署的催繳通知,才驚覺機車未依規定完成報廢。因此,宜蘭分署主動發函通知,並檢送「機車報廢切結書」,統一請符合機車報廢條件之民眾於108年3月28日當日可親自至宜蘭分署申請協助辦理老舊機車切結報廢事宜,或郵寄切結書至宜蘭分署,以免再為老舊機車繳納燃料使用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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