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落實預防火災、地震及其他災害之目的,並達到保障人命安全、減輕災害之目標。臺北分署依據消防法施行細則第15條第1項第4款及臺北分署消防防護計畫,於103年12月24日(星期三)辦理103年度下半年防災教育訓練(含自衛消防編組訓練)。綜合演練完成,自衛消防編組訓練計畫通報表函送臺北市政府消防局第三大隊中山中隊松江分隊備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