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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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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蘭分署辦理103年度與轄區移送機關業務聯繫會議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07-11-01
  • 資料點閱次數:932



    宜蘭分署於103年12月25日召開「103年度與轄區移送機關業務聯繫會議」,邀集轄區內移送機關與會並就各項移送實務進行討論,以促進與移送機關執行業務之順遂與效能。
    會議中就各項議題廣泛討論,其中宜蘭縣政府地方稅務局提出民眾反映意見,表示日前分別接獲本分署相同年度使用牌照稅及罰鍰之傳繳通知,惟傳繳通知應納金額欄位僅載明「移送金額(本稅、保費)」,致民眾誤以為係同一筆本稅之欠稅重複執行,雖經該局解釋可由管理代號辨別,惟一般民眾仍難理解,且該筆欠繳款項為稅捐,卻出現保費字樣,易使民眾混淆乙案,獲得熱烈討論,因傳繳通知書格式係屬行政執行署統一規定,將爰建請行政執行署修改傳繳通知格式,以利傳繳之進行,本次與轄區移送機關聯繫會議在充分交換意見中圓滿結束。
    依據該反映意見,法務行政執行署已完成傳繳通知書格式之修正,於104年2月24日以行執法字第10400510170號函頒訂自104年4月1日起正式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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